行车--安全操作规程

作者: 时间:2016-04-05 点击数:

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

一、熟悉行车各开关按钮及吊装操作技能。

二、吊运笨重体积大的工件、熔化金属或危险物品时,不能起升过高,一般不超过地面及设备0.5米。

三、严禁将被吊物从人头顶越过,严禁被吊物下站人。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被吊物悬挂在空中。

四、开始起吊前应作空负载试车,观察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、升降结构制动器是否失灵,确认无误方可起吊,第一次起吊重物应作刹车试验。

五、每次起吊前必须有警示,起吊和停车应平稳,严防摇晃和撞击。严禁超负荷起吊,重量不明、光线不清时不能起吊。

六、行车接近极限位置时应减速,反车时应将控制器先回零位,待行车停稳后才能反车。

七、未操作过行车的新手,应在师傅指导后方可操作,严禁私自开动行车。

2006.4

Copyright # 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版权所有
   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