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 诺 书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教师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的规定,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,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,做一名受学生尊敬、让家长满意、获社会好评的教师,我承诺如下:
1、遵守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热爱本职工作,热爱学校,教书育人,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2.坚持以法从教,认真执行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》、《教师法》等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不参与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。
3.好学上进,勇于创新。积极参加教学、科研、培训、技术服务工作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。刻苦钻研业务,精益求精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提升个人业务能力。
4.关爱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。信任、亲近、理解学生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,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。
5.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。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;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;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、打牌、炒股、玩游戏、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;不参与邪教活动,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。
6.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为人师表。衣着得体,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,不浓妆艳抹;作风正派,举止端庄,言行规范,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。
7.廉洁从教,情操高尚。不乱收费,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,坚决抵制社会不良影响。
8.关心学校,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,事事为学校着想,爱护公物,关心学校一草一木。团结同志,谦虚谨慎,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、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,服从组织领导。
9.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,关心学生的生活、学习和安全、健康,处处做学生的表率,以师者、长者的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。
以上承诺,保证自觉遵守。
承诺人 :
年 月 日